李惟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皮皮书吧pipi180.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你没听到他们说的吗?我不配吃橘子,只配吃猪狗吃的糠!”宋枳眼睛赤红,恶狠狠地回头,“所以,带着你的橘子滚。”

少年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儿,但没有生气,而是将那个橘子放在他手中,转过身去。

在离开之前,少年丢下了一句话:“你拿自己当人,就没有任何人能拿你当猪狗。”

宋枳浑身一震。

那个橘子橙黄如阳光,颜色鲜亮得像是匕首,刺进了他浑浑噩噩的人生中。

从那之后,宋枳发了狠,在校场上拼命演练,在战场上拼死搏杀,他性情凶悍,有仇必报,渐渐地曾经奚落他的人都不来了——谁也不愿意为了几句话的便宜,就被打落满嘴的门牙。他悍勇不怕死,立下了几次“跳荡功”[1],成了执旗副队头,虽然仍然因为流民身份升迁得比别人慢,但毕竟渐渐过得像个人样了。

秋天又至,雁门关的橘子树也挂了果,士兵们都去抢着摘,宋枳还是不爱说话,等人少的时候他独自爬上树,摘了一个橘子。

夜里,他把那只橘子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地揉软,心似乎也被揉软了。最后他没有吃,把这个橘子放在床头。

当初给他橘子的少年,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吧?

萍水相逢,早已天涯了无音讯。不相见才是最好的,这地狱一样的战场,如果有得选,谁不愿意离开?

有时候,不是不怕死,只是别无选择而已。

第二年夏天来时,宋枳在行军中受了伤,没有及时医治,伤口化脓生出恶疮,发出阵阵浓臭,甚至有苍蝇在伤口上觅食。每当他想要小憩片刻时,不是被恶疮痛醒,就是被苍蝇的嗡嗡声吵醒。

之前去军医那里看过,也给开了几贴药,但丝毫不见好。军中的药是有限的,不可能全给一个低阶队头,军医也摇着头说,只能靠自己了。

宋枳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开始时而浑身发热,像是火炉里滚烫烧红的剑;时而又阵阵发冷,像是在寒冬腊月被爹殴打,独自蜷缩在墙角的无数个不眠夜。

在死亡离他近在咫尺时,他以为自己看见了临死前的幻觉……

眼前出现了那个给他橘子的少年。

少年已经长大了很多,一身英气夺目的明光铠,头戴银色盔甲,清秀的面孔也被风沙雕琢出了棱角,青涩的神情变得坚毅,不变的是那温和如鹿的眼睛。

“他怎么了?”少年问身边的人,显然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殿下,他这是伤口发了恶疮,只怕是治不好了……”旁边的军官赶紧上前,摇头叹息,“若是有户籍的良民,到时把他的尸体送回老家,赏赐些财帛,抚慰他的家人罢。”

“人还没死。”少年皱眉蹲下来。可是宋枳不愿意看见他,将头扭过去,苍蝇又循着腐臭在他伤口上飞,他不想让那少年看到他的脸。

“殿下!”旁边的人大惊失色。将领们也冲了过来阻止:“殿下您这是做什么?!”

少年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惊慌,将宋枳的裤腿卷起,清凉而稳定的手落在他的小腿上,为他清理满是脓血的伤口。

旁边的侍卫都悄悄捂住了鼻子,少年却似乎毫不在意,清理完伤口,然后从随身的包裹里取出膏药抹在他的腿上,站起身,把剩下的膏药递给将领:“这是我从长安带来的伤药,或许有些效果,让军医按方子配一些发给将士们——还有,让军医再来看看他。”

“是!殿下仁厚。”

原来,少年竟是广平王李俶。

死里逃生之后,宋枳没有再见过李俶,但也许否极泰来,他的运气渐渐变得好了起来。雁门郡原先的守将被朝廷调走,曾经在河西作战的老将贺含元驻守雁门关。贺将军治军严格,无论出身来历,对所有士兵一视同仁。勇猛不怕死的宋枳靠着军功一路从队头升迁,成为贺将军的副将。在贺将军麾下,他还识了字,读了兵书。

再后来,安史之乱爆发了。

山河风雨飘摇,河东郡县大多投降。贺将军拼死守卫孤城,带领将士们打退了史思明的几次进攻,但唐军也损失惨重。

从开战以来,宋枳便将沙子堆在粮仓,上面铺一层薄米,用以稳定军心。

到第十四日的时候,最后一斛米用尽了。

那一晚,浑身浴血的贺将军把宋枳叫到跟前,给了他一把剑。

“这是白玉剑,当年天子命我守卫雁门关,赐给我这把剑,我固然不怕死,但不能让全城百姓殉葬。你用这把剑割下我的头颅,去向史思明投降吧!”老将军声如洪钟,昂首站立。

宋枳浑身一震。

“粮草尽绝,兵临城下,外无援兵,”贺将军白发苍苍,神色悲怆,却没有一丝惧容,“这是保全百姓唯一的办法。”

“我不能这样做。”宋枳双目赤红,扭过头去。

安禄山每每攻陷城池之后凶残屠城,血流漂橹,千里无人烟。宋枳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果不想让代州百姓被屠杀,就只能胜,或者投降。

“有个自称杜掌柜的商人来找过我,要买这把剑,被我赶走了。”贺将军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手中染血之剑,“如今看来,他只怕早就知晓城中粮草之困。你杀了我之后,把剑拿去卖掉,在茶马交易的集市上应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然后,再派人用换来的银钱到江淮去采购粮草,再图收复河东。”

乱世烽火,名剑蒙尘。

宋枳用颤抖的手接过剑,朴拙的铁剑,仿佛重于千斤……这些年来朝中人心离散,边关乱象渐生,安禄山和史思明谋反固然是早有野心,可这一切乱象的幕后,也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波助澜。

那力量叫利益。

边陲军人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以不再听命于朝廷;文官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急于自保;商人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追逐更高的回报。

这些看似琐碎的欲望,就像尘埃不起眼,可是,又仿佛就是世界本身,可以将最强大的英雄击倒。

河山千疮百孔,总有孤勇的热血,总有执着的殉道者。

贺将军仰天大笑:“难为你了。”

终于,宋枳闭上眼睛,挥剑斩下,鲜血飞溅……

人人唾骂他是见利忘义的叛徒,人人鄙夷他是见风使舵的小人。拱手献上城池与贺将军的人头,让宋枳赢得了叛军的信任。他随后被安禄山封为镇远大将军,驻守雁门关。

大军出征的前一夜,宋枳在营帐里写书法。

来自江淮的粮草已经于日前秘密抵达,雁门铁骑中的心腹将领知晓实情,前来与宋枳商议,却见他悬腕提笔,正挥毫写字。

将领上前一看,那竟是一首诗。

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枝。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我很喜欢张丞相这首诗。”宋枳头也不抬地说,“很多人说我的名字取得不好,叫枳,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

宋枳搁下笔,负手而立。

这么多年来,不管经历怎样的绝望,橘子的香气与少年掌心的阳光,好像始终照在他身上。于是,他舍不得让命运把自己切割得支离破碎,舍不得让黑暗把自己吞噬得面目全非。

橘生淮南淮北,自有岁寒之心。

环境固然会使一个人变化,困境固然会使许多人屈从。但仍然有人无论生于肥沃的土壤,还是贫瘠的沙漠,仍然坚守内心,并不随波逐流。

“在最险恶的环境中成长起来,血也可以很热。人心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哪怕再冷,只要有一点微光,就会奋不顾身。”

李俶醒来的时候,看到远山微微的余光。

似乎有个浑身浴血的军人站在他面前,分辨不出年龄,目光冷酷,盯着他的神色也很古怪。

李俶实在太过虚弱疲惫,动了动唇想要水喝,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很快又失去了知觉。

半昏迷中似乎有人在给他喂水,浑身时而滚烫如火烧,时而冰冷如坠雪地,意识沉沉浮浮。直到第二日清晨,高热退了下去,李俶才真正清醒过来。

眼前还是那个人。

对方的脸孔仍然冷酷,但眼神没有那么可怕了。他这才想起昏迷前的情形……当时在背后用剑偷袭他的,就是这个人。

那剑气太强了,悍勇如劈山填海的意志,隔着漫天飞沙也能感觉到透骨的杀机。哪怕是此刻,对方的气场仍然凛冽。

旁边有满身鲜血的士兵匆匆赶来:“宋……宋将军,西面被攻开了缺口!”

李俶浑身一震。在他眼前的,竟然是叛将宋枳。只听宋枳冷笑:“擒贼擒王,我们怕什么?”

他对士兵吩咐几句,随即大步走到李俶面前,俯下身来,猛地一把将李俶的衣襟扯开!

李俶脸色惨白,本能地要拔剑,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抬起手臂……

愤怒与绝望之中,肩头却突然一热,麻木的肩膀随即传来微微的刺痛。只见宋枳竟俯身在吮吸自己肩上的伤口,吐出一口血,再吮吸,再吐出,直到吸出的血变成鲜红色。

“殿下,枪口有毒,才会令你昏迷。”宋枳抹掉嘴唇边的血,他的眼神带着生疏而生硬的温柔,像是冷硬的石头上开出了花来。

李俶怔了怔,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

“殿下,”宋枳双手托着剑,单膝跪了下来,如同巍峨山峦俯首:“曾经有人问我,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我选哪一样?

“你,就是我的选择。”

从始至终,我的选择都只有一样,那就是你。

我手中的剑是为你,心中的战意也是为你,生为你征战沙场,死为你魂守故土。

四野疾风吹过,草木猎猎如旗。

“……”如同电光火石在李俶头脑中闪过,他什么都明白了:“昨天,你是来救我的?”

当山石凶险滚落,几杆淬毒的长枪同时朝他袭来时,身后那一剑,不是偷袭,而是前来相救的!

“殿下曾经救过我的性命。”宋枳望着对方的眼睛,“军中的士兵那样多,殿下或许已经不记得我了。”

李俶的确不记得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总裁老公要乖乖

总裁老公要乖乖

渔鱼
腹黑帅气的跨国总裁欧阳轩回国第一晚竟然误撞上喝高了的调皮鬼人精李小小。吃干抹净,清晨醒来的李小小却打算逃之夭夭,却不想被前来找宝贝孙子的奶奶差点捉奸在床。仓皇逃跑,...
都市 完结 0万字
我爱陌生人

我爱陌生人

柳暗花溟
一座庄园风格的华丽大宅,一个完美无缺又冷酷无情的男人,令路小凡不由自主的靠近。然而,横亘在屋里的棺材,莫名出现的黑猫,被吓得精神失常的花匠,还有迷梦中传来的女..
都市 连载 71万字
龙婿无双

龙婿无双

三号舍长
都市 完结 0万字
简殇半夏

简殇半夏

慕槿欢
终是我一人想保你一世。
都市 连载 1万字
美剧中的日常人生

美剧中的日常人生

驴子没抢到
猝死穿越到日常系美剧的世界,带着金手指熟练度面板,过着安逸又轻松的人生。本书无超能力,金手指只提供日常技能的练习提升,涉及到主要剧情的美剧:老友记、极品老妈、寻妈记、生活大爆炸其他会提及、出场的剧,废柴联盟、摩登家庭……纯粹日常系的剧情,偶尔会有电影剧情乱入,同样不是紧张刺激的类型,喜剧为主。
都市 连载 0万字
温少情未了

温少情未了

夜风
那年,白筱一身青涩,爱惨了他。温少情以为明天起就会男婚女嫁,白首偕老。然而老天爷却跟他开了个玩笑,转眼间,她竟然嫁给了其他的男人。六年后重逢。她狼狈不堪,为了..
都市 完结 1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