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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唐·李贺《雁门太守行》

“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你选哪一样?”

杜清昼是个商人,他很懂得交易的技巧。所以,面对眼前这个浑身血迹的武将时,他用平缓的语调问出这句话。

武将的呼吸变得粗重,睁大带着血丝的眼睛,那眼神充满怀疑,也充满饥渴。

“放心,在我这里,一切都可以交易。你既然拿出了足够交换的东西,那么,我也会给你价值与之相匹敌的东西。”杜清昼漫不经心地说,那神情如此轻慢,仿佛无论是天下的权柄,还是世间的至美,在他这里都不过是一件小小的货物。

“你只是个商人,我凭什么相信你?”武将满脸泥土与血痕,浑身肌肉绷紧,眼神充满戾气。

唐朝时商人是“士农工商”之末,地位很低,不能参与科举,不能乘坐车马。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踰侪类只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意思是,商人哪怕再富有,也没有资格和朝堂上的君子们,甚至普通务农的百姓们平起平坐,哪怕是坐在一起吃饭,也是不合礼数的。

杜清昼祖祖辈辈都是商人,到他这一代脱了商籍,他想不到,自己会从“贤君子”再做回一个商人。曾经他以商人的身份为耻,但现在他却很享受这个身份。

“我只是个商人,但商人可以做到很多事;士大夫们不屑于做的事,不敢做的事,商人可以做。”杜清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在武将面前显得瘦小,却如悬崖危立,深渊无尽,令人恐惧和颤栗。

“不相信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宋枳?”杜清昼凑近武将的脸,无惧对方杀人如麻的名声,享受般细品对方眼底的欲望和挣扎。

名叫宋枳的武将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焦躁的困兽,终于,他慢慢地,用汗湿脏污的手,将一把剑递到对方手上。

杜清昼将剑缓缓抽出,剑身清光骤然映照着血色残阳,令他的瞳孔也微微收缩:“好剑!”

远山骤然滚过惊雷,雁门关像是受伤的猛兽,被阴沉沉的天空压弯。

雁门关失守了。

史思明的叛军攻到代州城下,雁门守将宋枳提着主帅的头颅,打开城门投降。

自安史之乱以来,烽火狼烟四起,各地都有投降的将领,但大多是兵马疲弱的无奈之举。代州雁门郡不一样,它占据天险屏障,又与朔州、云中郡成犄角之势,原本就是易守难攻的要塞。更何况,城中还有一支足以抵御叛军的骑兵——雁门铁骑。那是大唐装备最精良的骑兵,曾令北方突厥闻风丧胆。

若非副将宋枳的叛变,只怕这道关卡,叛军会久攻不下。

残阳西斜,群山仿佛被染了一层浅薄血色。

荒草小径上走过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的是曾经的陇右大将军裴昀;身边冷若冰霜的俊美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而跟在他们身后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则是真身为凤凰的少女独孤琳琅。

“这里有个人!”琳琅指着一处草丛,停住脚步。四周血迹斑斑,一个人倒在草丛中,不知道是死是活。

裴昀蹲下身来,把那人翻过来,只见对方一身铠甲都被鲜血浸透,脸上也满是血污。他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这里离代州城门不过十里,叛军随时可能出城杀戮。从那昏迷的伤者装束来看,似乎是一个品阶不低的唐军军官。

“旅途辛苦,风餐露宿,还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人生真是寂寞如雪。”裴昀打了个哈欠,伸出修长的手把对方翻弄了几下,对琳琅招招手:“大王,你过来。”

“干嘛?”琳琅看到对方的表情,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只见对方轻描淡写:“借一滴你的血。”

“……不。”琳琅理所当然地摆手拒绝,躲到叶铿然身后,“大王怕痛!”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叶铿然皱眉。

“有倒是有,不过得找到铁锹才行。”裴昀摊摊手。

“铁锹?”

裴昀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喏喏,你看,肺被扎烂了,肋骨断了四根,失血到这个程度,大约还有一炷香的功夫就断气了……天气这么炎热,尸体很快就会发臭,没有铁锹挖坑及时掩埋,气味会难闻得要命。”

叶铿然外表虽冷,却最是热心热血,听到这话眉头皱得更紧。此时如果需要他的血,他自然会慷慨相助。但世间,只有凤凰的血可以救人之将死——凤血的力量是“治愈”。

琳琅不愿意的事,他绝不会勉强她。

见叶铿然没有说话,琳琅从他身后探出脑袋,突然踮起脚来,伸手用力去抚他的眉心:“叶哥哥,大王不喜欢你皱眉。”之前她一直觉得鸟翅最好,而人类的手臂和十指只是累赘,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还好有灵巧柔软的手指,可以抚触到他的眉心。

她不喜欢他皱眉。

“你很想救那个人吗?”琳琅歪着头,看向叶铿然眼底悲哀的深潭,“乱世里那么多尸骸,死人都堆成山了,救不救好像都差不多。”

叶铿然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说话。面对死亡,他胸口如压磐石,只能以沉默与之对抗。

“好了好了,快断气了,”裴昀拍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我去找铁锹。”

“等等!”琳琅脱口而出,终究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伤者面前,将手指放在口中咬了一下,伸出手,一滴血滴在对方濒死干涸的嘴唇上。她没好气地嘟哝:“大王可不想救你,大王只是为了叶哥哥不难过。”

“秀恩爱的闪瞎狗眼啊!”裴昀不忍卒读地扭过头去,“叶校尉,原来刷脸就可以解决难题!”

事实证明,裴昀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因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金色的阳光照到身上时,在树下睡觉的裴昀懒洋洋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陌生的年轻人正在脱衣服。

……什么状况?

对方裸着上半身,只穿了裈裤和靴子,似乎刚去溪水里洗过澡,不远处还有一堆染血的铠甲和残破的长袍。

年轻人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半蹲下来:“将军醒了?”四目相对,陌生人放大的脸凑到跟前,鼻梁挺拔清秀,乌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涧饮水的鹿。

“慢着——!”裴昀本能地伸手去挡,“将军?将军是谁?我们很熟?”

“一个小姑娘告诉我说,你姓将,名军。”对方无辜地看着他。

“……”

对方笑起来剑眉舒展,上半身连衣服也没有,举手投足却如同穿戴着华冠锦袍一样端严有章法:“既然知道了恩公的名字,我也当如实告知姓名。我姓李名俶,‘有俶其城’的‘俶’。”

《诗经·大雅·崧高》中说:“有俶其城,寝庙既成。”“俶”音同“触”,是宽厚的意思。天下叫这个“俶”字,又姓这个姓的,没有第二个人。

大唐王朝的嫡皇孙,十五岁被封王,如今年纪轻轻便掌握唐朝天下兵马的大元帅——广平王李俶!

安史之乱以来,唐玄宗李隆基躲进巴蜀。李俶的父亲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李俶奉命和郭子仪一起征战河东,收复了朔方、云中等地,在军中享有盛名。

“小俶,太傅没教过你和陌生人说话时要穿好衣服吗?”裴昀严肃地坐起身来,认真地说,“没教过你洗完澡身上还在滴水时不能穿靴子吗?”

李俶似乎愣了一下。

“说的就是你。”裴昀没好气地摆摆手,“发什么愣?”

“……没有。”李俶温文尔雅的神情终于变得如吞鸡蛋,“……也从来没人这么叫我。”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裴昀起身去找东西,“嗯嗯,怎么会伤成这样?”

两人看上去年龄相仿,李俶竟然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问话,认真回答:“我带着一队轻骑,夜袭代州城,结果中了埋伏。”

裴昀正在包裹里翻找着什么,听到这里,突然停住手中的动作。

“雁门关山路险峻,沟壑深广,加上代州叛将宋枳和雁门铁骑,关内外已经是铁桶一块。你去偷袭不过以卵击石,愚蠢至极。”

李俶意外于他对战局和地形的熟稔,正要开口,却见对方揉着额头连连叹气:“唉唉,小俶你在军中,一定让郭子仪将军很头疼吧?”

“……”李俶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才挤出一句:“这次偷袭的确瞒着郭元帅,是俶莽撞了。”

“可你看上去不像是个无脑莽撞的家伙,”裴昀终于从包裹里找出一件衣服,扔给他,回过头来,目光仿佛能洞穿人心,“这种愚蠢的偷袭,一定有什么原因的吧?”

李俶默默地将衣服套上……

树影斑驳,年轻的皇子目光黯淡下去,却没有回避,眸色如同春水洗过刀锋:“我夜袭代州,只想接回贺将军的头颅,妥善安葬。”

代州城守将贺含元忠勇正直,在宋枳叛变时,没有防备背后捅来的刀子,被宋枳从身后偷袭,割颈而亡。

雁门郡失守后,贺老将军的头颅被挂在城门上曝晒了四天四夜。李俶瞒着郭子仪,冒险亲率一队骑兵,夜袭雁门关,一场惊心动魄的奔袭,不为夺回城池,而只为夺取忠臣骸骨。

裴昀双臂环胸,漫不经心勾了勾嘴角,他的目光望着远方,竟有些悠远:“大唐忠魂,的确不该曝于荒野。”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清越的鸟鸣。

只见一只大鸟徐徐降落,盘旋在李俶面前,傲慢地抬了抬脚爪。

李俶露出诧异的神色……他看到鸟爪上有一只漆黑的匣子,心头无端一悸,不由自主地伸手将那匣子取下。不等他将匣子打开,大鸟已经昂首鸣叫一声,凌空展翅飞起!

深蓝的天空中,鸟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

李俶将匣子缓缓打开,瞳孔骤然收缩。里面是一颗双目圆睁的头颅,满面虬髯,虽死犹威——是贺将军的人头!

朔州城门外。

尘沙滚滚,马蹄声急。唐军精锐出城,为首的军人手持长柄陌刀,浓眉霜鬓,轮廓儒雅坚毅,正是名将郭子仪。只见他翻身下马,神色惊喜而焦急地脱口而出:“殿下!”

“郭元帅!”一身白衣策马而来的李俶也纵身下马,怀中抱着一个漆黑的匣子。

“数日都没有殿下的消息,末将忧心如焚,若殿下有何不测,末将万死难辞其咎!”郭子仪平时也是不轻易表露感情的军人,此刻声音不无责备,拉着马缰的手竟然有些不稳。

“对不起。”李俶眼眸里露出温和的歉意,打开怀中的匣子,“我把贺将军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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