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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钱老师因为有在部队当侦察连连长和在公安局工作的背景,所以司法局就安排他当了律师。我去到他家里的那个时候,实际上他也刚从事律师工作不久,换句话说,实际上当时他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样教我。
20几年前,律师还算不上一个职业,只能叫做律师工作。
当时,我对律师工作知道的也非常少,不知道律师是怎样工作的,因此非常急切的想出去跟老师跑跑,看看能不能学到一些货真价实的东西,可是我提出这个要求后,没有得到老师的许可。
为了实现能跟老师出去的愿望,我主动提出设置条件,达到了就可以跟他一起参与办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老师同意了我的要求,不过,需要背诵的东西却不少。
为了能早日跟老师一起出去跑,我狠下心努力背诵。
记得,冬天的早上我趁起床煮饭时,就把书放在煮饭的锅盖上,手放在书和锅盖之间,背一页翻一页,十分用功。
很快,我的条件达到了,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师还是不同意带我,我也不好过于要求,只好耐心的等待。
当时,除了让我背诵法律条文外,老师还强迫我练字写字,要求我的字迹必须工整。确实,老师写得一手好字,很多人想要达到他写字的水平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我也知道写一手好字对自己也是一种提升,既然老师布置了,我也只好照做。嘿,不要说专门练习写字的效果就是不一样,在跟老师的那段时间我的字确实写得好了很多,有很大的进步,得到了老师和很多熟知的人认可。
不过,成天练习写字和背诵法律条文还是非常枯燥无味的,我非常急切的希望有机会跟老师出去跑跑。我也知道,不拿出点成绩,不努力,老师是不会轻易同意带着我出去的。所以,即使老师不同意带我出去,我还是没有放弃学习,该背的法律条文我继续背诵,该练习写字的时候我练习写字,从来没有松懈过。
记得有句话说:“一勤天下无难事”,都说成功的触角,一定是先落在勤奋者的脸颊上的。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那么就必须要勤奋,没有不劳而获的的,我深深知道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