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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不器道:“就是这个道理,研发和创新,改变不了产业格局。这不是一条能够促进爱斯达跟苹果长期竞争的发展之路。否则这次iPhone6的事件,只会一次又一次的上演。我们辛辛苦苦搞出来的创新设计,辛辛苦苦推动了市场的认可,iPhone那边抄过去,马上就形成了他们独有的全球爆款。这对团队士气的伤害太大了。”
“国内的科技产业发展了这二三十年,真是一种充分的论证。从九十年代开始,那些以科技研发和产品创新为本的公司,基本上都不行了,连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现在都快破产了……”周绍宁说了一半,想到了什么,笑道,“对了,有一个叫锤子的手机公司,你知道吧?号称要以产品和创新为本,的确做出来了一些挺有意思的新设计。”
周不器当然知道,“所以啊,不管产品怎么样,锤子选这条路,就是死路一条。不好的设计,被同行和市场嘲笑。好的设计,被一些跟更有市场认知度的同行给免费抄袭过去,为别人做了嫁衣。”
中美科技公司的对比,其实就跟锤子跟爱斯达的对比差不多。
在市场认知里,爱斯达要比锤子更有名气,更有品牌,拿出去也更有体面。简而言之,就是爱斯达的手机在市场里更有认可度,掌控着更多消费者的心智。
这对锤子来说,就形成了一种死局。
新设计做的不好,被冷嘲热讽,被围观看笑话,锤子手机就会越来越不体面;新设计做的好,被市场里认可了,爱斯达就可以抄过去了,就放在自己的手机里了。
爱斯达的品牌可比锤子大多了。
也更得用户和市场的认可。
双方的手机都有同样的功能和设计,用户买谁的?当然是爱斯达的手机,用户才不在乎谁抄袭谁的呢。
这就导致锤子手机根本吃不到什么创意新设计的红利,反而是为竞争对手帮了很大的忙。
周不器道:“锤子手机想要破局,首先得改变用户的认知。要为锤子打造一个行业领先的品牌定位,而不是做什么研发,搞什么新设计、新发明。这是个认知战。如果锤子的市场认知度比爱斯达高,甚至变成了国内第一,那国内再去搞一些新设计、新发明,就可以在国内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