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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忍得住。可是也没人笑话她娇气,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这些人里,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还有的是宋军降卒,都是见惯了死人的。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