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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可是我还是觉得馒头好吃。”馒头开始对付起一只几斤重的龙虾来。
“话说,你对谁一见钟情了?”林煜这才想起了这个严重的问题。
“她……是金花。”馒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从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喜欢上了。”
林煜被噎了一下,难怪这家伙当天那么拼命的向苏杭别院里面冲啊,敢情是为了心爱的人啊,他伸了伸大拇指道:“行,够拼。”
红酒的的后劲大,林煜喝了几杯,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可是接着后劲就上来了,尽管现在六浮绝脉犯的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但是林煜觉的还是小心点比较好,因为指不定哪会儿,他就悲剧了。
去洗手间里施了点手段让自己清醒清醒,林煜洗了把脸走了出来,就在这个时候,一条熟悉的人影一闪而过。
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她走起路来就像是一阵风一样,脚步轻盈。
却正是在来苏杭路上的时候遇到的那位明星宋雯雯。
这女孩正是宋雯雯,做为明星,尽管她现在已经属于当红明星了,但是有些应酬还是要有的,为了演唱会顺利进行,为了能在拍戏的时候不让别人骚扰,所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各种应酬。
“连姨,这些花花大少们,我们有必要看着他们的脸色行事吗?”一边向包厢里面走,宋雯一边皱着眉头道。
“雯雯,你还是太年轻了。”做为宋雯的经理人兼长辈,连洁很清楚这种做法是十分必要的。“这些人虽然后台什么并不算太强,但他们在苏杭盘踞的时间够长了,俨然就是这里的地头蛇,虽然我们不怕他们,但既然来了,也要见见,敬杯酒,就算是送阎王,不然的话你在唱歌或者拍戏的时候他们
时不时的给你来捣乱一番,到最后损失大的还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