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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俩个混混也被分开单独审问。
俩混混之前就商量好了,如果出事了,就一口咬定是街上看见狗子太狂,想揍他一顿出气。别的什么想法都没有。
毕竟拦路抢劫或者绑架罪名太重,整不好就得蹲笆篱子去。打架斗殴最多也就是个行政拘留。哪头轻哪头重,俩混混还是知道滴!
警察们轮番轰炸,各种审讯,连在警察学校上学时学的心理战术都用上了,都没能撬开混混的嘴。俩混混一口咬定,就是看狗子不顺眼,想狠狠的揍他一顿出气。
最后警察也没招了,碰到嘴硬的了。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俩混混是拦路抢劫或者绑架。本来以为来个大活儿,能立个大案呐!立功成名就在今天。这下希望也泡汤了。
狗子身上财物一样没丢,又检查不出什么伤来。就脖子上有一道淤青,连轻伤都算不上。没法定罪啊!
最后没办法,给俩混混定了个寻衅滋事,拦路打架,按最高杠,拘留十五天,罚款两百元。
审案的副所长认识三狗,俩人还在一次厂领导招待宴上喝过酒呐!看这俩混混袭击狗子,觉得没有那么简单,这俩混混不像是临时起意就单纯想揍三狗一顿。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副所长就拿着狗子和俩混混的笔录仔细比对,想通过笔录里的细节,查出些蛛丝马迹出来。结果仔细一看,噗嗤一声就乐出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