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夜蒲(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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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小说里写的那种杀伤力巨大的魔鬼迷之微笑吧,霸气侧漏。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诶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坐轮椅怎么了?我觉得舒服,我就喜欢不动腿被人直接推着到我想去的地方。”他转悠着手里正吃一半的棒棒糖,扭身抬头斜楞我一眼。

“觉得舒服你坐在上面老动来动去的变姿势干嘛?当我瞎?”我探身在他身侧,同样没给正眼,瞥着他,拆穿诡计,“也没外人就说实话吧,我不会笑话你的,是不是想去泡昨儿晚上碰见的那几个妹子了?”

穿得人模狗样的,不去耍一耍,非得老老实实当残疾人,这岂是他鹿谨所为?

“你那是个什么眼神?”他把脸一虎,上手推开我的脑袋去一边,“泡个什么啊泡?!我需要泡么?再说了,我都带着你来了,我能泡谁啊我?!赶紧推你的轮椅!”

理直气壮,就是这样的道貌岸然。

曾经看到有人说过这么一段话,大意是对于迷失自我的人,旅行能够给予的,只是逃开旋涡暂时的平静和更多的思考时间,并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式。

权当是一场将来记忆里过去美好奇妙的旅行。

于我来说,依照行为我确实偏向类归于血族,但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从一开始我便是狼族的人,早晚是要回去的。

痛并快乐着,就好像踩在冰与火之间,让人几欲发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发地珍惜和恋恋不舍,却惶恐与惴惴不安。

不才区区在下对极品一向有着溺爱般的忍耐力,站稳住脚,摆正视线,受教地猛点头附和不迭,“是是是,您教训的是,您都是被泡的那个。那我把您推到台球室,我就回酒店了,别耽误您正事儿。”

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没皮没脸,浪荡惯了不怕看,我可是洁身自好,正经人家的正经闺女,两类人,不能瞎掺和到一块儿玩儿。

他眉毛一挑,双目炯炯有神地瞪我,“世风日下,人心叵测,你就不怕我行动不便,遇上个色鬼流氓的出什么事儿么?”

“你的意思是......他们搞基你?”我上下打量他一个来回,可以的,鹿谨,你可以的。

他稍愣了下,旋即伸个懒腰,展颜笑开,“想好了再说。”

我从不敢在鹿谨面前表现出来我这种如同在悬崖边行走的复杂情绪,我知道他带着我这么一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除了每次外出都对我精心变装一番,于我基本算是放养的状态。

而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图一个让我在他的庇护下没心没肺地活着,最好能开心,再开心一点。

无论怎样,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或者失望,让我微笑,我就大笑,笑得流了泪,笑得渐渐分不清楚到底是真的因为开心还是难过。

两个月后。

“就你那小身板儿,两个月都没脱离这个轮椅,你还打台球?你杵着台球杆儿在边儿上站着还差不多。”刚从夜店里吃完出来,我推着鹿谨漫步在夜晚的街道,去往台球室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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