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9章 盗捞红珊瑚(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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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浪费倭国人力物力这一点来说,萧鹏还是不在乎的,嗯,多浪费点也挺好。免得整天瞎发展军力大搞军-国-主义。

但是现在这种破坏就有点太过火了!

千里岩也有红珊瑚,当时萧鹏为了赚钱,还大肆繁殖了一批用启灵术增加了它们的成长,但是珊瑚说白了就是珊瑚虫的尸体,萧鹏是让珊瑚虫快生快死才能做到红珊瑚的高速增长。而自然界里的红珊瑚五十年才能长一厘米。用这样的方法盗捞红珊瑚?那是造孽!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船现在盗捞的位置,倭国拿他们还真没有办法。毕竟这里是公海,这里的红珊瑚资源是属于公共资源。只要不闯入倭国的专属经济区就可以。但是萧鹏还真有理由收拾他们!

首先,你们破坏了我的渔具,导致我的船只受损,其次,按照《公海公约》,在公海上的违法犯罪行为由船只注册国负责执行------你们既然是华夏的渔船,那肯定要遵守华夏的法律!而在华夏,捕捞红珊瑚可是犯法的!我这是抓捕犯罪分子!

“猛子,你把红丸那几个叫进来,别让他们瞎掺和!出事就麻烦了!”

“好的!”杨猛把船交给萧鹏,自己跑出去做好靠帮准备了。

萧鹏这里憋着一肚子火,他刚才用意念分身看到那些船的连在一起,他们的船用粗铁链拖着一个巨大的铁板航行,铁板沉入了

海底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他们的目标是海底的红珊瑚。

所以萧鹏才让杨猛直接靠帮去收拾他们,盗捞红珊瑚还敢做的这么嚣张?那真是找死!

不过这些船的注册国还真不知道在哪里,应该并不是华夏,要不然按照《公海公约》,倭国是有权利抓他们的。

说起来在公海上,人们的行事规则就是《公海公约》,毕竟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任何国家都不能对公海行使管辖权。所以规定,公海上的违法行为归船只所属国来管辖。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在公海上杀人,如果船只注册国是华夏,那起诉权和抓捕权就在华夏;而如果船是在倭国注册的,那就是倭国拥有起诉权和抓捕权。

但是有一点也是例外,那就是在船上一定要遵守船只所在国的法律。比如说盗捞红珊瑚这事,如果这些船是在华夏注册的,而这事在华夏是违法的,那就意味着各国的军舰都拥有登船的权利和扣留的权利。但是如果是南太平洋那些小岛国注册的,人家那里没有盗捞红珊瑚的法律,

那倭国的军舰海监船就没有登船扣留的权利。

现在红珊瑚价格暴涨,那些毛料的原料价格每年打着滚的涨,原来一公斤只需要几万块钱,现在价格直逼百万!这让江浙沿海不少渔民有了发财的新思路:捕几船鱼还不如捞几根红珊瑚。

很多人都把主意打到了这上面。但是红珊瑚的分部很狭窄,只有宝岛、倭国、和波罗的海少范围有红珊瑚。而在华夏,红珊瑚属于一级保护,所以在华夏想要打捞红珊瑚,风险是很大的。

但是这不代表人没有办法,于是在小笠原群岛以及硫磺岛东部,就成了这些偷红珊瑚的人的天堂了。

倭国海上警卫队不是没派人来,但是这些船就是打游击:海监船来了就跑到公海,海监船走了就去盗采。

这里距离倭国本土一千公里,往这里派人那可是浪费了倭国的大量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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