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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两个月,高健打算让他有空去读个本科或者打专,他说:“你这点文凭以后会难混。”
一开始秦森拒绝了,直到后来弟弟治不了去了,他和这工作慢慢捆绑在一起,有时候单调的生活很乏味,而且高健说得对,他这点文凭在北京很难混,这个城市发展得太快。
他先是读了个大专,后来又去读了个专升本。
但很多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停留在高中毕业这个阶段,一切好像都停在过去。他的新生活在没有目标的散漫的进行的,没有什么值得铭记。
从卧底酒店到赌场,从夜店到食物加工厂,从制作□□的到贩卖假烟的,后来秦森是真心喜欢这份工作的,每次从那些地方出来,再把真相曝光在大众面前,那种心满意足的感觉让他觉得真实。
火车窗外的风景不慌不忙的划过,他想起23岁那年从贩卖制作假烟的山村里出来时还救了个被拐卖的小孩。
过去的所有其实他都不后悔。
这种事情做多了,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找人堵他,打他,甚至有人出钱要买他的一条腿。想起那些0日夜里的胆颤惊心,现在倒觉得当时还挺刺激的。每天下班出门都会带着把小刀,要张望好一会,确定没危险才出去。
陈胜这人刚来的时候胆子还挺小的,就跟他去做了一回,回来后三天都软着腿。
被赌场里的一帮人追了三四条街,背后是白光闪闪的大刀。
陈胜说:“你怎么还笑,我当时要不是往旁边跑偏了一点,那刀就直接砍我背上了!就跟拍电影似的!”
除了正常的上班和干点惊心动魄的事外,秦森开始觉得生活有点甜味的时候是从假烟山村回来后认识了陈思涵,用陈胜的话来说就是,那妞大胸大屁股,漂亮得就跟个狐狸精似的。
他们上下班在一栋楼,报社的隔壁年前开了家新的单位,做什么金融投资的。陈思涵的脸和装扮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职业女性,每天穿着黑色西装和裙子,踩着高跟鞋,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唇色,不管什么颜色都很精致。
最初吸引秦森的其实还是她的胸,嗯,真的挺大的。
他年轻的时候有时很张狂又有点不着边际,讲一些黄段子就能把陈思涵整得脸红。他是个正常的男人,谈了一段时间就和陈思涵做了,她不是处女。
可是她是个挺好的女人。
怎么说,就是挺对秦森胃口的,别看她表面上很强悍,其实说到底特还只是个小女人,私下特别软,很听话。
她也无数次让秦森换份工作,找一个稳定一点的,安全一点的,朝九晚五的那种。
秦森一开始敷衍着过去,直到后来陈思涵又提,他说:“你当初看上我什么,我要是没有那点不要命的经历,在你心里能是那种大英雄吗?再说了,我不能对不起老高,当初要不是他,我现在可能在工地搬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