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 第23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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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黄家大儿媳妇说扔了!
……扔了?
胡知州微吸了一口气,然后将目光转向了跪在堂下的黄家大儿媳妇,不解地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把孩子扔了呢?”
把孩子还回去、跪地求饶,亦或者居家逃跑都能理解,但把孩子扔了自己却若无其事,实在是让人困惑不已。
但黄家大儿媳妇却觉得自己的理由正当,被问后毫不隐瞒地道:“扔了就找不到了,找不到那我儿就还是唐家少爷。”
胡知州没忍住又问,“那你怎么不卖了他,或者杀了他呢?”
“不过才五岁的孩子,不管你是卖给人牙子,亦或者拿刀将他杀了,还是将他推到井里或者是河里溺死,不都比扔了更安全吗?”
毕竟扔了能找回来,这世上只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胡知州虽然才做了三年多的官,但已经见识过好几次这样杀人灭口的事了。而真的唐家少爷在外人看来是黄家的孩子,若是不小心死了,只要做得小心些,也不会有人怀疑。
黄家大儿媳妇犹豫了一下,还是道:“要给我儿子积德,不能杀。而且我认识的人牙子都是和唐家相熟的,不好。”
胡知州:“……”
围观群众:“……”
唐员外:“……呵。”
众人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说她聪明好还是愚蠢好了,说聪明吧,好像是有点,说愚蠢吧,似乎也很合理。
“大人,她真的是一个无法理解的古怪妇人。”
唐员外愤愤道:“她竟然把我的儿子带到城外的林子里,用绳子绑在了一棵树上,想让他活活饿死或者被野兽吃了。要不是我发现得早,又使出手段让她开了口,那我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儿子了!”
想到此处,他非常庆幸自己用的是‘威胁’+‘利诱’的方式,不然他恐怕真的会失去自己的孩子,毕竟谁能想到她会把一个五岁小儿绑在林子里呢?
堂上的胡知州又扶了下自己的额头。
这真是他做官以来,审过的最为稀奇的案子。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清楚了,人证物证也在,他便把唐员外提交的状纸、黄家人画押之后的供词、以及真的唐家少爷身上绑着的绳索仔细看了又看。
这个案子因为唐员外做事细致,黄家人尤其是黄家大儿媳妇很配合,所以并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就是两个孩子,也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