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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初基本上属于那种只逛不卖的人,以前还在二十一世纪时,她就是如此,除非她去逛街前打算花掉口袋里的钱去买衣服首饰或者某些计划要买的东西。要不然,谁也别想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毛钱。即便她遇到很喜欢的一件衣服,她也能忍住欲望,然后回家考虑再三,真下定决心了才会再次回头去把那衣服买下来。她就是这么龟毛的一个人,即使现在也一样。
罗云初又挑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布询问了一翻,店伙计见她光问不买,态度也渐渐不耐起来。罗云初也知趣,立即推说有人在万祥酒楼等她,得赶紧走,东西就不买了。这万祥酒楼就是她刚才经过的一处酒楼,算是古龙镇里最好的了。
在店家不满的目光中,罗云初大方地走出布店,完全看不出一丝不自在的样子。
“呸,光看不买,浪费了老子那么多口水!”
“人家口袋里都没钱,还买呢,下次看客人记得擦亮眼睛,别以为长得漂亮就是富贵人家!”
看看不行啊,谁说看了就一定要买的?罗云初心里不以为然,她刚才确实看中了一匹天青色的麻布,刚才那价钱也确实让她犹豫,而且常叔家就是卖布的,回头去他那瞧瞧,如果有货价格又公道的话,她就扯几尺回去给饭团爷俩做身衣服,麻布透气,在这么热的天里穿最是舒服不过了。
罗云初不是那种年轻气盛的人,被人家说两句就激得回去大砸银子。她走走停停,买一些菜种子和两斤酥糖麻花,逛一圈下来,就差不多午时了。想起二郎说过的,东家会管他们一顿饭,罗云初就放下心来,找了家看起来干净的店,叫了一碗阳春面,解决午饭问题。
太阳渐渐热辣起来,罗云初也没有了继续逛的心思,便回到了常叔的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