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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女孩总分不清喜欢和爱,有的人自认分得清,却并不知,爱也分很多种。
不论在家里,还是出差,斯诺顿公爵都会随身待着圣经,其中一段话,他奉为真理。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愿爱永随我的女儿!斯诺顿公爵心中轻祈。
一个人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变换过许多风景,经历过生命中突如其来的繁华与苍凉,才能渐渐走向成熟。突发的人生重大事件,或许可以使一个人顿悟,但时间永远是最好的老师。
兰馨成熟了,但此刻的她,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李逍遥则是她的战利品,心里好不容易积累的一点点成熟,也被瞬间而来的幸福感所占据,再度变成一个爱情面前的白痴。
“想买什么样的衣服?”这里是英国,他认识的,认识他的,全在后面那栋与纽约百老汇齐名的戏剧中心,不用担心遇见任梦婷、林瑜而感到尴尬和不知所措。
走一步看一部,顺其自然,象征着自由也代表着不负责任的几个词眼,不论李逍遥如何压制,此刻也是充斥在心头,久挥不去。破罐子破摔用来形容他此时的心理活动在恰当不过。
岳雪华是一个变故,那个走路拄着拐杖,仿佛被生活压弯了腰,永远伛偻着身子的老太太。
她就像一柄利剑守护在兰馨身边,即便身处异国他乡,也能凭着心里不畏惧的勇气与帮亲不帮理的无赖劲,再加上走过半个世纪对人生的感悟,以教训和教育的口吻对李逍遥进行惩戒。
李逍遥对老太太不反感,相反十分佩服,或许是性格相投的原因,李逍遥甚至觉得,若不是身边已经有了林瑜,否则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陪她们回到武汉,顺着老人家的意思,以雷霆之势举办婚礼,不出意外,再过三俩月,兰馨的肚子就该大了。
甩甩头,把这些不理智的YY思绪甩出脑袋,李逍遥自己骂自己,“都他妈想什么东西,赶快买完衣服回去睡觉。”
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都过来了,撑死了他也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这段时间撑过去,回到南陵市,他李逍遥又是一条好汉。
“这件衣服怎么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兰馨已经带他走进了一家英国当地品牌的店面,伸手取过一件灰色长宽呢子外套,双排扣,立领。
“试一试。”
兰馨松开胳膊,将那件在机场买的外套脱下来丢给李逍遥,展开身体,将呢子大衣穿上。
李逍遥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一双眼睛在远处看他,下意识看过去,窗外只有来往的行人。
隔着玻璃,Sherry望着与兰馨在一块的李逍遥,眼神温柔,似乎发现他感觉到了,脚掌向后方移了移,身体刚好离开他的视线范围。
过了几秒,Sherry正想在过去看一看,忽然眉头微蹙,转身就走,走了大约二十米,脚下一转,走进旁边的巷子,这条巷子很深,里面是半人高的垃圾桶,地下散落着脏乱的各种垃圾,两侧的巷口鲜有人经过。
Sherry走到巷子中部,停下了,缓缓转过身,一个大约一米七五左右的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巷口,他走路时悄无声息,脸上似万年不变的冷漠,这种冷漠与张潇不同,而是充斥着一丝视人命如草芥的冷漠无情。
男人缓缓走上来,脚步沉稳,每一步都是同样的距离,若不是与他正面,根本无法感觉到这个人的存在。
Sherry脸色很平静,正如罗斯切尔德家族的人对她的称呼一样,冷美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