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74.我又不是瓷娃娃,哪有那么娇贵(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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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赶紧抬起头,然后笑着说:“眼睛进沙子了,好难受。”一边说,一边偷偷的将眼泪拂去,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可是却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却被傅于琛看得一清二楚。

这就是她,暮云歌。

所以当刚傅于琛听到暮云歌想要吃猪血饭的时候才吓了一大跳,他回过头笑了笑,眼神里尽是宠溺,随后轻轻道:“好,你喜欢就行。”

说着,他用手轻轻搭在暮云歌的肩膀上,并肩朝车的方向走去。

冬天的夜里,有情愫在催生,只是这份情太过脆弱,不敢遭受任何的冲击,也不敢遭受任何的折磨,不然,就会立刻粉身碎骨。

他绅士的为她打开车门,然后自己再走了一圈坐到驾驶位上。

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暮云歌揉了揉眼睛,随后向傅于琛的方向看了过来。

太过长时间的昏睡已经让她完完全全忘记了这件事情,等到看见傅于琛的时候才隐隐约约想起来简讯的事情。

他穿黑色绒毛大衣,脖子上戴着藏青色围巾,大方却又不失时尚,风又一次吹过,暮云歌打了一个喷嚏,她一边揉着鼻子一边用双手揉搓自己的胳膊,好让自己热起来。

傅于琛看到暮云歌这番表现,直接走下车,脱下外套套在暮云歌的身上,轻声道:“这么冷的天,你也不知道多穿点。”

寒风拂过傅于琛的脸颊,头发微微飘起,眼睛里尽是担忧,和人们口中所传的傅于琛简直不像一个人,一个洪水猛兽,一个柔情似水。

车子里的暖气很足,没过多久,又感觉有些热,想脱掉外套,可是想到这件衣服是傅于琛为她披的,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并不是因为不舍,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为什么会喜欢吃猪血饭呢?”傅于琛的眼睛直视前方,嘴角微扬。

暮云歌想了想,随后笑着说:“猪血饭有家的味道。”

是啊,确实有家的味道,那些年,她也曾和宁致远去过那家店里吃猪血饭,他喂她,她也喂她,店家的老板人也很好,每次吃完猪血饭都会送一份猪血糕给他们,暮云歌最喜欢看宁致远吃猪血糕的样子,笨拙却又不失可爱。

想着想着,暮云歌鼻子一酸,眼泪就涌了出来。

暮云歌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只是由着他将衣服套到自己身上,一语不发。

“你想吃点什么?”傅于琛轻声的问道,依旧温柔。

暮云歌摸了摸自己快饿扁的肚子,随后笑着道:“我想吃猪血饭。”

这个答案倒是令傅于琛有些惊讶,这一世,他见识过的女人当中,没有不喜欢名牌包包的,也没有不喜欢***致食物的,可是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却颠覆了他的眼界。

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那样注重自己的外表,她不特意穿名牌,也不特意打扮自己,一切以简单为主,连吃食也不太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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