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卖红薯也要有特色(2 / 3)

加入书签

“他们要是知道白眼狼今天差点咬我的话,指定第一时间吃了这家伙的狗肉。你收养这狗吧。我以后不会再养狗了。”刘鑫不是不喜欢狗,看到了来福那样聪明的狗之后,他已经提不起对那些普通的狗的喜爱。

刘鑫将来福抱了又抱,才又不舍的放下来福离去。

黑金刚显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人丢弃,依然准备跟着主人回家。但却没想到被刘鑫直接用砖头轰了回来。

狗是通人性的动物,黑金刚躲过几回砖头之后,便已经慢慢开始明白,自己的主人已经丢弃自己了。它已经变成了一只野狗。

来旺倒是叫了黑金刚几声,但是黑金刚似乎并没有打算马上换一个主人。看了来旺一眼,便钻进一个胡同里,消失不见。它或许还是准备回刘鑫的家,期望刘鑫在气消了之后,依然能够重归于好。

“买红薯还赚得多一些呢!你买一炉红薯,至少能够赚一百多。一天卖三四炉子红薯,就是四百多,一个月下来就是一万多块钱。镇上还没有那个上班的能有这么高的工资。”刘鑫说道。

“你懂个屁。这个时候,你爸爸在饭店吃饭,老子却在大街上吃灰。你说是读书的好,还是不读书的好?”来旺问道。

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对于刘鑫来说有些超纲。刘鑫有些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来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问出这么深奥富有哲理的问题来。

一时间,两个人埋头苦干,大约十几分钟之后,一大盘小吃总算见了底。

来旺对黑金刚印象不佳,所以并没有让来福压制黑金刚。

来旺出现在姐妹饭店的时候,便被何碧清一眼看到。

“来旺,你怎么吃饭都不知道回来呢?”何碧清有些抱怨地说道。

“那个时候还有一大炉子红薯没卖掉,后来找到一个好地方一下子就卖完了。这做生意,愣是要找对了路子。”来旺说道。

“哎哟,这才做了半天的生意,就开始念起生意经来了。看来来旺时天生合适做生意的。”何碧云说道。

“我要回去了。”刘鑫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陌生的叔叔竟然有些恋恋不舍。

“嗯。”农村人不太懂得表露自己的情感,来旺表现得很平淡。

刘鑫对于来旺的表情略微有些失望,“黑金刚我不想要了,你能帮我养么?”

从黑金刚对着自己露出凶光时,刘鑫便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对这条狗的喜爱,甚至看到这狗眼里也充满了厌恶。一条不忠于主人的狗不值得爱惜。

“你家这狗很名贵吧?要是你父母知道你将这狗扔了,指定会骂你。”来旺虽然没见过世面,但是也知道这狗应该值不少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玄幻奇幻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