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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永树叹了口气,“还有一年!一整年。”
林芳秋噗嗤一声乐了,这呆子该不会是算结婚日期吧?
林芳秋撅起嘴, 嘟哝道,“好饭不怕晚,你急什么。”
雷永树挠了挠头发, 有些不解,“咱们乡下女孩子十六七岁就结婚的大有人在,为啥林叔就是不同意呢?”
林芳秋板着脸,皱眉看他,“我爹是为我好。他说女孩子太早生孩子对身体不好。”随即叹了口气,“他说我娘就是因为频繁生孩子,才早早就走了。我爹说他特别后悔,不该让我娘这么快就怀孩子。”
雷永树哪里知道这个,书上一直鼓励多生孩子,甚至屋后的墙上都会刷些“人多力量大”这样的字样。听到生孩子会有这么大伤害,他立刻认错,“那还是晚些吧。”
“咱们太年轻,许多事都不懂。我爹特别有文化,咱们还是听他的吧。”
雷永树拧着眉头,很想说一句,林叔不是没念过书吗?
可转眼一想,林叔一点书没上,都能当上工程师,可见他有多厉害。自己还是别跟他比了。
雷永树虚心点头,“那我要跟林叔多学学。”
“上次,我去县城看怀孕的大嫂。我大哥对我大嫂可好了,不仅打扫卫生,还给我大嫂洗衣服做饭,甚至就连洗脚都干。我大哥这样的好男人真是不多见了。”
雷永树忙保证,“我以后肯定比你大哥还要好。”
“我才不信。你们男人就会哄人玩。等生下来,你们就该嫌孩子哭闹吵你脑壳疼,觉得它们烦了。”
雷永树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人,“那是我的孩子,我怎么会嫌它烦呢。”
林芳秋诧异地看着他,那眼里全是怀疑。
为了个还没影的孩子,两人争论了好一会儿,直到两人拐进通往乡下的那条道。看到路边站着两个男人。林芳秋才止住了话头。
雷永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那个中年男人他认识,是公社会计。另一个佝偻着身子,衣服上全是补丁的男人,他不认得。
见芳秋紧盯着他俩不放,“你认识他们啊?”
林芳秋小声回他,“是芳姐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