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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非常容易,做起来是非常难的,狼王、狼王,狼群中最出色的狼,
狼王那也是在群狼中经过生死拼杀的竞争获得的地位,犀利的深邃的狼眼,闻觉灵敏的鼻子,听觉超常的顺风耳,四腿生风的蹄子。
狡猾凶残的智商也是非常高的,又有那些忠顺的部下护着他,杀死它谈何容易。
段青骑的那匹青白马非常通人性,好像知道女主人在寻找狼王,马头就往狼王呆的地方张望。
段青也发现了狼王的所在地,狼王毛色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两眼中间的白毫和脊上的白线,不留心去看根本发现不了它的存在,发现就不能让它逃出视线。
要讲使用步枪,段青的枪法不亚于宋振奎,高于张青山。
张青山是艺多而杂,精通的东西也多,不如段青专一枪法,讲究手眼合一。
段青的功夫都在枪法上,平时走坐卧都在练习手眼合一。
群狼替狼王挡子弹是段青书上没有看到,这次亲眼所见,令段青佩服狼的团队精神。
段青睁大双凤明眸,紧紧盯住狼王的身形,生怕瞬间失去狼王的身影,端枪在寻找最佳机会。能不能杀死狼王就看段青的一枪。
有救张青雨那次经验,张青山立即给段青创造了机会,骑马“夸夸”地奔跑中又一次“啪啪”地开枪向狼群中的狼王点射。又有护卫狼王的狼,去替狼王挡子弹之时。
段青骑在马上紧盯狼王动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瞬间开枪射击,“啪”一枪正中狼王两眼中间的白毫毛之处,狼王当场死去,群狼无首举止不前。
张青山知道未来的狼王,都在这群大狼中产生,骑马奔向大狼群,端着冲锋枪“啪啪”地就是一阵猛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