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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又去买猪耳朵了。”对于周宸白必备的菜系,南丰是真的感到很是无奈啊。
“是啊,因为很好吃来着。”周宸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反正就是特别喜欢猪耳朵,觉得猪耳朵的口感特别的好。
“是挺好吃的。”
南丰想到这件事情还是有点郁闷来着,以前的他是一点都不喜欢吃猪耳朵,结果,周宸白顿顿煮猪耳朵,然后他就习惯了,最后也爱上了这道菜。
于是乎,现在看见猪耳朵,他心里再也没有反感了,反而觉得特别好吃。
“你快点处理。”周宸白虽然喜欢吃猪耳朵,但是他不喜欢处理猪耳朵。
南丰顿时觉得自己是劳苦人民啊,在郑曦蕊那边,还要各种专心的伺候着。
在周宸白这边,还要当个下手的小弟,而且是没有任何怨言的那种。
无奈地叹口气,“我觉得认识你们两个人,是我上辈子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情。”
“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会主动地告诉郑曦蕊的。”
周宸白也明白这猪耳朵虽然好吃,但是真的不好处理来着,也难怪南丰会这么抱怨了。
这一句话很快地让南丰停止该话题,“我还是觉得能够认识你们两人,是我上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情。”
这狗腿的言语,让周宸白都忍不住笑出声。
南丰就是这个样子,总是以别的方式,让大家觉得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