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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嗯,其实我去Q市,为了就是跟这个公司签订一份渠道商合同。只不过,倒是没想到竟然闹了这么个恶心事儿……这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我跟这个渠道商签订了一年的渠道合约,但是要说是什么关系的话……单纯的不能再单纯的合作伙伴关系吧。毕竟,我们之前是互相不认识的。”
连天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说道。
“这样的话就比较尴尬了……因为popo这边也是需要做新闻稿件推广的,一方面要求一些点击量,另一方面主要是要把popo的新品发布这件事情,炒成一个热点,一个大热点。起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让popo成为前三的热点。阿星,你觉得如果我把这个事情给你,回头你去给这个人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各方面的推广都是相辅相成的。这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如果在推广的环节中,突然少了一环,那就很可能让整个推广变得像是一盘少了以为作料的菜品。总会有些缺陷的。”
刘星听后慢慢的点了点头,想了想说道。
“连哥你们这边对新闻稿件这边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或者是要求?”
“这个嘛……因为新闻稿件这边很多事情都是不固定的,所以限制的太多了这往往并不是一个很显示的事情。但限制条件是必须有的,按照我刚才说的两方面需求。一方面就是点击量,还是需要有的。另一方面就是这个炒起来的需求。”
刘星听后,用手轻轻的在大腿上敲打了两项,随后说道。
“这种诉求的话,完全可以直接转化成限制啊!第一个点击量的问题,就直接定下一个点击量的标准就好了。就比如之前航大这边定下的点击量标准就是五百万,这大概会耗费我那个渠道商百分之六十的推广资源。因为前期是热点的原因,所以比较容易达到。至于popo嘛,我觉得应该相对更容易吧。起码在半年之内,popo这边会一直都是热点。至少是在前十以内的热点,毕竟大幅度的推广下,这是必然的趋势。而这边你要求的点击量是可以中等点击量就好,我的建议是三百万到五百万之间。而且,我的建议是,这个点击量只要新闻稿件。这样的话,不仅达成了你第一个需求,第二个需求同样可以达成,毕竟要继续炒热点的话,就需要大面积的推广,而不是一个点一直推。这样的话,才可以让大家持续看到广告。毕竟,作为一个不懂popo的人来说,他看见一次广告可能会不在意,看到两次三次,那就会引起他的注意了。这里,不管是引起他的兴趣,还是引起他的反感都无所谓。起码,他记住popo了。至于他这边的微信公众号的话……我个人建议一周打一次。虽然价格不是很高,但实际上,公众号的有效期是比较长的,而且,公众号里面的粉丝并非流动粉丝。所以你每天打广告,看见广告的人也都是同一批人,这并不会给广告商带来更好的效果。所以我建议是一周一次,这样的话,又能省一些钱,又可以比较合适。”
连天听后点了点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