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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是犯罪嫌疑人,打电话的话,有跟别人串供的可能性,所以是不允许我打电话的。
把我的手机给暂时没收了以后,警车启动,带着我们一车人,回到了警局。
到了警局之后,第一个程序还是录口供,我被带到了一个小房间里面,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盏台灯,三张凳子。
一张凳子是给我坐的,另外两张凳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是给我录口供警察坐的。
这个时候,我已经饥肠辘辘了,毕竟一整天的时间,我都没吃多少东西,特别是晚上的时候,就吃了一点饼,喝了一点水,这已经是几个小时前头的事情。
就这样,过了半个小时之后,两位警察这才走了进来,一位警察手里端着一桶泡面,还有两个烧饼,另外一个警察手里拿着一个工作簿,另外一个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
“饿了吧,吃吧!”
两位警察,把泡面、烧饼、矿泉水放在我的面前让我吃。
这一下,直接让我懵了。
电视里面,不是这么演的啊,面对罪犯的时候,不都是言行拷问的吗?怎么给我吃东西?难道是一会等我吃完了,然后再打我的肚子,让我再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