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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道:“那有什么不好!西红柿照样含有多种维生素和营养成分,也能养颜美容,海参属于奢侈品,我消受不起。”
我和金铃借物喻事良久,倒是争论的不分上下。
金铃的口才挺好,借鸡下蛋的本事相当也得,但是我赵龙毕竟是赵龙,我不会为了一碗美味儿的海参粥,而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尤其是特殊的任务和工作。
这是原则。
金铃接着道:“赵队长恕我直言,你现在的思想已经跟社会脱轨了,换句话说,你有些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我笑道:“我没听说过非要学会吃海参粥才算是跟得上社会的步伐!”
金铃将我一军:“但是你必须知道,你到现在为止,连跳舞都不会。你知道吗,跳舞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一个不会跳舞的男士,很难博取异性的芳心。”
一提到跳舞,我倒是仍然耿耿于怀,我对金铃的这一套理论无法与之苟同。虽然说金铃说的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那只是一种局限性的想法,甚至是有些庸俗!我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对这些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金铃却曾多次逼着我跟她学跳舞,非要将我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交际草,可惜我没那天份,没少虐待金铃的小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金铃仍然想教我跳舞,我不明白我学会跳舞对她有什么好处,对我自己有什么好处,反正我对这个并不怎么喜爱,也不想学。因此我对金铃说道:“我不想取得什么异性的芳心,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拜托以后不要再拿这个将我军好不好?”
金铃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做的更完美!”
我道:“人无完人,更何况是我。”
金铃低头喝了一口粥,道:“至少你以前多次踩我脚,你总得为此付出点儿代价吧?”
我道:“什么代价?让我学跳舞?哈哈,我还没怪你咯我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