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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还撞坏了一处花木护栏,让马大爷一顿好骂。
经查,在赵春梅离开罗嫂家,到罗嫂的尸体被发现,这中间只有胡三一个人进过罗嫂的家。
而七点钟左右,罗嫂打开了家里的电灯,说明这个时候,她还活着。
在罗嫂死亡的卧室里,只有胡三与罗嫂两人的足印。
最重要的是,赵春梅在去银行取钱借给罗嫂时,曾随手在其中一张百元大钞上记下一个电话号码。结果在胡三的住处找到了一叠崭新的百元大钞,数目正好是一万元,其中一张纸币上正好有赵春梅的字迹。
尽管胡三大呼冤枉,辩白说自己确实在约定的七点半到过罗嫂家,但当时她家的大门并未上锁,他推开门进去后,发现一楼大厅灯火通明,却并不见人。
他先是在一楼等了好一会,后来又叫了几声,仍然不见有人出来。
他以为罗嫂看见他上门要债,就躲起来了,于是就直上二楼去找她。谁知却发现罗嫂咽喉中刀,死在二楼一间卧室里,手边还散落着一叠钞票。
他把钞票捡起来一数,正好是罗嫂欠他的一万元,于是便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他怕惹火烧身,也没报警,就慌忙离开了。
但警方则根据种种线索,认定他是收到本金后,因高利贷利息问题与罗嫂发生争气,最后一怒之下,动手行凶,然后擦掉凶器上的指纹,逃离了现场。
凶手落网,案子告破,梅梅也暗自吁了口气。
她只不过使用了两个小小的计谋,就成功地将自己的杀人罪名转嫁到了胡三身上。
其一,她在杀死罗嫂之后,打开了卧室的空调。强大的冷气对尸体的影响,使得法医在判断罗嫂的死亡时间时,出现了一点小小的误差。
其二,她离开邻居家时,顺手打开了卧室和一楼大厅的白炽灯。
当时只是下午六点多,天色未晚,所以外面是看不见屋里亮着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