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Chapter three (10)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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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张张嘴巴,最后摇头,说,我又没接触过,我不知道。
我轻轻哦了一声,就埋头睡着了。
自从得知苏曼是明星之后,我就对“宁信,别来无恙”产生了极大的敬畏感,我怕我一进去,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全是明星啊,就我一小村姑,在那里傻站着收钱,多尴尬啊。还有,程天佑,居然还对苏曼动过手,如果这事情闹到八卦上去,算是什么呢?明星被打事件吗?
突然间,我想起小九以前给我的忠告,她说,不要我跟程天佑有任何的关联。我当时就觉得她危言耸听。我一直以为,程天佑就是程天佑,一个很像凉生的男孩子,一个总是跟我针尖对麦芒的小人。现在,我才知道,小九是对的,他和我们不一样。他生活的圈子,有苏曼这样的小明星,有宁信那样美丽而神秘的女子,住的是最高级地段最昂贵的公寓。而且,据小九说,这个公寓不过是他自己常住的而已,他们家族势力在这个省城里是盘根错节。那么既然这样,我算什么?
朋友?两个身份地位差异这么大的人,会成为朋友?
或者,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不过,他是生命给我的假象,而我是他生活中的消遣,好像,也只能这样解释了。
其实,我跟程天佑的关系,并不像金陵想象的那样亲密。譬如在“宁信,别来无恙”,程天佑每次来,顶多是对我笑一下,最多不过走到收银台跟我打个招呼。
有时候,想起他黝黑而闪烁的眼眸,我的心也会突然沉下去,生活似乎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第一次,上帝给了我一件心爱的礼物,他说,你不能碰。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没为什么,这是人伦规定。世间万物皆有法度,对你,孩子,也不能例外。
第二次,上帝似乎特别仁慈,又给我一件礼物,和第一件很相似。他说,你还是不能碰!
我没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我的身份衬不起这份华贵。灰姑娘之所以成为传奇,是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灰姑娘。水晶鞋的童话,只能上演这一次,所以轮不到我。
我问金陵,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