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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早饭时大舌头斯基说自己不能陪李响去找僵尸,刚好喀秋莎想骑马,让她带着去布列森林去转转。
李响都纳闷儿,大舌头斯基怎么这么放心让她女儿去找僵尸的。
骑上马时他才知道喀秋莎不光马术很厉害,打枪也准。完全像匹彪悍的小马驹,纵马在森林里狂奔。她用的枪是单手拿着就能开枪的木柄枪,类似汽枪,但比汽枪短。
李响给马颠的屁股疼,生怕那马一不高兴就把他给甩下去,用手在马头摸了好几次,那匹马才训服了些。
一路了打了几只兔子,一直跑进森林深处的布列湖,李响看着那一大遍湖面,心说,我擦的,这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地方。
喀秋莎停下马牵在树上,跟李响说要烤兔子肉吃,从马背上拖下来个大帆布袋展开铺在地上。李响去砍来些树枝点上火堆,到湖边剥了兔子皮把串上放在火上烤。
喀秋莎拿出里面的佐料和面包果酱什么的,告诉李响应该怎么吃。李响一句也没听进去,满脑子都是不可描述的画面。
听了她介绍李响才知道喀秋莎是勃涅宁大学大二的舞蹈系学生,今年芳龄十八。学的是芭蕾舞和柔术,所以对体质要求比较高,必须有个健康的身体才能完成那些高难度动作。
李响马上脑子里又浮现出和赵美眉练一字马时的场景,我那个擦,难道漂亮的女人都喜欢这个吗?
跟着喀秋莎用尖刀切下一小片兔子肉洒上佐料夹起面包里,果然味道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