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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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启正隔着桌子将一个文件夹推到我面前。
我打开文件夹翻阅了一下,里面列明了林启正和那个江心遥名下的所有财产,天啊,洋洋洒洒数十页,大到上市公司的巨额股份,小到20平方米的街头铺面,都一一列明。尤其是江心遥的资产,竟比林启正还甚。
这毕竟是个人的隐私,我不好仔细研究,粗粗看过后,便放下。
当谈到专业问题时,我的自信是无人可比的:“林董,林总,江小姐,是这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并不会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由于林总和江小姐名下的财产很多,在婚前进行一下明确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还是想提醒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利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双方名下的公司股份,在婚后的所有利润分红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部分,不知两位是否讨论过。”
听了我的话,林董看看林启正,林启正看看江心遥,显然他们并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
林董欠了欠身子,说:“我与心遥的父亲讨论过这个问题,虽然没有谈到利润的归属,但总体思路是他们双方不要在金钱上有什么纠葛,生意归生意,感情归感情。所以我想可以将婚后的财产问题也一并明确一下。心遥,你有意见吗?”
“就按伯父说的办,我没有什么意见。阿KEN,你说呢?”林心遥顽皮地转着身下的皮座椅,说起话来很重的广东腔,但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口吻。阿KEN,林启正的英文名叫KEN?
林启正也摇摇头说:“我没有意见。”
林董于是对我说:“那就麻烦邹律师辛苦一下,拟一个协议,直接交启正过目。由于这是私事,我们也不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
“您放心。”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