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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抽屉里我给他的几万块钱,也带走了。
尼玛,如果不是有这几万块钱,估计他也不敢搬家走吧,毕竟搬离出去后,住哪也是个问题啊。
他把行李都搬出去后,又走到墙壁处,一口咬破了自己的手指。
尼玛,的的确确是用嘴巴咬破了手指。
我他妈不敢相信,这叶童有这么大的耐性吗,竟然有毅力咬破手指来写字。
然后,他就在墙壁上,写下了这行‘郑昆,我必杀你’。
字体刚正有力,杀气满满,像极了武侠小说里,那些穷凶极恶的人留下的字句。
而我,看着这短短的六个字,心里面无限的惶恐和紧张。
这说明,叶童对我的恨,真的只是刚开始而已。
昨晚他拿着刀来杀我了,没有成功,可是接下来,他却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啊,肯定还有其他办法来杀我的啊。
不,准确地说,并不是叶童来杀我,而我童谣!
我想我低估了童谣的能力了。
她是如此的强悍,即使没了尸体,因为对我的怨恨,也要操纵叶童来杀我。
忽然间,我有种如临末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