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约翰·罗什(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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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他是在没有三分球的环境下打到了nba,在那个每支球队都把三分球当成核武器,每场投个一两个,偶尔蒙就就能让观众激动得全场起立的时代,再想想在那个时代,单节进七颗三分球是个什么概念。

莫蒙尘不得不记住他。

罗什的纪录一直保持了二十年才被迈克尔·里德打破。

“这个家伙,没有什么丰富的进攻手段,只靠一招就能在大学篮坛吃饭。”米伦越说越起劲,眼中居然有些崇拜,“约翰突破,罚球线外抛射,他的抛投在空中飞出了一道彩虹桥般的弧线,球进了!”

莫蒙尘知道他在模仿解说员的声音,就是这个模仿技巧有待提高。

“哦?”

莫蒙尘不在乎这个后卫有多高,他在乎的是耶鲁大学,这可是他的母校。

这座学校见证了他两次acl撕裂,是一个他宁愿在家里做噩梦也不愿意回去看一眼的学校。

“约翰·罗什。”

莫蒙尘的眼皮再次跳了下。

罚球线外的抛投?这么远?

那得需要怎样的手感?

“我可以理解为,他一旦进入三分线就进入抛投射程了吗?”莫蒙尘问道。

米伦恨不得打个可以发出bingo声响的响指:“没错!不可思议吧?听说他小时候因为家里反对,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练球,因为他家乡的露天篮球场没有灯,所以他只能在黑暗中练习,这让他养成了极其可怕的篮板嗅觉,只要进入射程,无论对手有多么高大,他都能在看不见篮筐的情况下准确制导。”

“你认识他吗?”米伦疑惑地问。

“我认识一个和他同名的人,但肯定不是你说的那个约翰·罗什。”莫蒙尘说。

莫蒙尘认识的那个约翰·罗什是七八十年代的球员,生涯开始于aba,后来联盟合并后,又打了nba,这个人从来都不是什么明星。

莫蒙尘之所以记得这个人,是因为他在那个年代创造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纪录。

81-82赛季,罗什生涯的最后一季,那个nba刚刚出现了三分球的赛季,他在某场比赛里砍下20+的分数,单节命中七记三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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