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赵构生母韦太后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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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会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将“宫奴赵(构)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按:妓女从良)”(《呻吟语》)。从洗衣院出来后,韦氏嫁给金国盖天大王完颜宗贤为妾。关于韦氏改嫁一事,辛弃疾《窃愤录》记载,“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按:宋钦宗)视之,乃韦妃也。太上(按:宋徽宗)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
《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也讲述了韦氏改嫁:“一日,……郎主遂大怒,就将后赐死于外罗院,累及赵后族属为燕京官妻的十余人,一并赐死,……韦夫人险乎也被株连赐死,亏得盖天大王爱护,向郎主力争说:‘废后赵氏,吾妻韦氏,并非族属,何得连坐?……缘何概不追究,偏偏罪及韦氏?……臣弟不敢闻命,务请收回成命。’郎主不得已,就把牌使召回。”演义这东西,七实三虚,完颜宗贤称韦氏为“吾妻”,决非空穴来风。
韦氏在金国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传。为了掩饰宫廷丑闻,宋高宗便在韦氏的年龄上做文章,将其虚增十岁,从绍兴十年(1140)开始,每逢韦氏“生辰、至、朔,皆遥行贺礼”(《宋史·韦贤妃传》),并将典礼载入史册,依此表明“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强调韦氏早已失去了生育能力,改嫁、生子的有关传闻不过是金人“编造秽书,以辱宋康”(《呻吟语》)而已,不足为信。
同时,凡是了解韦氏底细的人,大都没有好果子吃。如,身陷金国十五载的洪浩归国后,被宋高宗称赞为“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的忠烈之臣,后来却成了一个“造为不根之言,簧鼓众听,几以动摇国是”(《系年要录》)的罪臣,被流放岭南,两个助手张邵、朱弁也遭殃。再如,跟随韦氏归来的官员白谔,也因“有燮理乖谬语,刺配万安军”(《廿二史劄记》);作为“报谢使”赴金与完颜宗贤有过接触的王次翁,也被钳制口舌。
此外,宋高宗还下诏“禁私作野史,许人告”(《宋史·秦桧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野史之禁,严禁士大夫私自修史,提倡官员相互举报,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韦氏在金国的丑闻被泄露和传播,用高压措施保全韦氏的名声,保住自己的颜面。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面对辱母之仇,丧国之恨,宋高宗不致力于收复失地、直捣黄龙,而是关起门来耍威风、饰太平,无不反映了他的昏庸和软弱。有仇不报,有苦说不出,而是煞有其事地为受辱的生母改年龄,混淆视听,掩耳盗铃,正是宋高宗缺少民族气节、一贯屈膝投降的真实写照。
活该这所谓的宋高宗一生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