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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农人家中有三亩田。需交出一亩给朝廷才可纳第二妾;商人需交出家中三分之一财产;官员需交出三分之一家产并官降半级……若要再纳一妾,便再交出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纳了四个妾室,他就倾家荡产了。

后面还有一条小注:若妾室身亡,再补一妾也依照上述法令执行。

也就是说,若是第一个纳的妾室死了,之后再纳的也还算第二个,钱财也照扣。只要妾室进了门就算数!

法令在初到刑部时,也有人提出质疑,结果刑部左侍郎拿出一张长安城人口普查表。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长安城青年男女的比例是10:7。

也就是说男子比女子多了三成,若是有男子多纳妾室,就有其他男子要打光棍。就目前来看还有三成男子讨不到婆娘呢!

这条法令当廷宣读的时候,底下开始嗡嗡嗡吵起来,大太监见帝后神色肃穆,便敲了敲云板,司瞿桐继续念下去。

接下来是关于妾室不得扶正的律法。

原先隋炀帝留下的律法中,针对皇室的比较多,比如若庶子立为太子,生母需处死。普通百姓和官员家庭没有这样的规定。若是当家夫人死了,郎主也可将自己喜欢的妾室扶正。因为现在很多高门大户还有陪嫁滕妾的习惯,比如嫁一个嫡女陪嫁个庶女的。这也是正室磋磨妾室的手段,在家时小妾在主母手底下,出嫁了小妾的女儿在自己女儿手底下,这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这样一来陪嫁的滕妾和正房也是出自同一家族,身份也并不差到哪里去,有些郎主为了和自己岳家保持姻亲关系,在正妻死后很多会将作为贵妾的姨妹或者姨表妹姑表妹之类的扶正。

这条法令颁布后也引起一片低语,很不幸的这里就站着两个正室死了扶正妾室的官员,这两人此刻面红耳赤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慕扶疏在上面看到,也了解是怎么回事。便示意太监敲了云板,大声道:“之前有过的便算了。以后决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