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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在其它人眼里。林宇文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众人崇拜敬仰的大英雄。但,在许丽娟眼里,林宇文不过是一个根本就看不清自己定位,分不清生活主次的孬种。
明知自己不敌。为何不甘脆利落地放弃,请更厉害的人出面,偏偏要一意孤行、单枪匹马地冲上去?这不叫做英雄,这是真正的蠢货!
明明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偏偏要激动得头脑发热而做出那种极不理智的决定,不仅置自己的手下于危险中,也白白浪费了众多兄弟们牺牲性命后为他争取到的逃亡时间!
也许,在大部份人眼里。既然林宇文做了警察,那么,就该将打击一切的犯罪分子列为人生目标。在面对这样穷凶恶极的罪犯时,在自己的兄弟同事因此而死去时,理当站出来迎难而上,和罪犯斗智斗勇,直到最终将罪犯逮捕归案,而不是置兄弟的安危不顾。独自一人逃跑!
若这个罪犯是一个智商情商皆高的科研狂人呢?若在这人眼里根本就没有对错的区别,甚至还觉得自己是可以改变一个世纪。将被所有人铭记在心的最伟大的科学家呢?
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危险的人。
尤其这人还擅长利用身旁一切可利用的东西。不论是组装机器,还是化妆能力都远超专精此道之人,那么,这人就是一个天才罪犯。
于是,新的疑问就来了。
在林宇文主动请缨接下这个任务之前,他就没有细细察探一下罪犯的详细资料?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正常的地方?许丽娟可不相信出身警察世家的林宇文会没有注意到这些疑点。
那么,究竟是因为林宇文这二十多年顺风顺水的生活,而让失去了对周围环境的警惕和戒备心?抑或是林宇文也因为这些年自己破获的一系列大案重案,在短短时间里得到了升迁一事而沾沾自喜?再或者是其实林宇文也是一个警惕心很高的人,只是被自己信任的同事或兄弟出卖了?
不论哪一点,在许丽娟看来都已经不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