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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蓝军的远程火力支援,在这个距离确实有些空白,使用射程六百公里的导弹,有些浪费啊,如果敌人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集结……尤其是海峡对面,要对他们进行威慑,射程400-500公里的火箭炮进行覆盖轰炸是最具有威慑力的,加上各种战斗部件,比如,你们正在研究的集束炸弹,重型云爆弹等……”邱岳也是赞成这样的意见。
大炮兵思想在中**队建设中一直都是占据着主流。
这跟传承至苏联的大陆军思想没有什么两样。
火箭炮,更是常规部队的最有力的武装。
“这个还是得看九院究竟是怎么考虑的。”龙耀华显然也是这样的态度,“不过,火箭炮跟导弹不同,美国跟苏联两国进行了谈判,在前年签订了《彻底销毁两国中程核导弹条约》,全部销毁和彻底禁止射程为500至1000公里的中短程导弹和射程为1000至5000公里的中程导弹。虽然我们不在这个条约之内,但是我们也应该避免未来某一天他们利用这样的借口针对我们……”
火箭炮并不是导弹。
而且美国跟苏联方面一直都是在大力发展各种导弹,为的就是射程更远的精确打击能力。
现在中导条约一签订,结果从射程500-5000公里的导弹都得销毁,这样一来,如果在这个范围内发生冲突,要么就只能出动战机群,要么就只能带着使用射程更远的远程洲际导弹来进行攻击……
火箭炮,这不是导弹,不在中导条约的范围内。
这完全就是为了避免中导条约。
或许,超远射程的卫士火箭炮系列,也是为了这玩意儿而产生的?
不过刘一九真的觉得射程太远的火箭炮没有太大的作用,即使采用集束炸弹等作为战斗部,也不会拥有太大的威力,火箭炮之所以是炮,依然得需要大规模的密集轰炸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没有导弹的精确打击能力,而且射程更远,带来的就是威力下降。当即就玩笑似地问着几位大佬,“从600-1000公里的区域内,是不是还得发展一款射程七百公里左右的火箭炮,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火力配置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