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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该养些猪,毕竟猪肉是我们的国肉。”老妈点头赞同道。
“国肉?扑哧……”徐晓宇乐了,老妈这词发明的,有才。
“怎么,说国肉老娘说错了吗!”老妈白了他一眼,振振有辞道:“乒乓球是我们中国人最喜欢的球类,所以叫国球。武术是我们中国人最擅长的竞技术,所以叫国术。猪肉是我们中国人最爱吃的肉类,你小子说说看,它不叫国肉叫什么!!”
“好好,猪肉是国肉,猪肉是国肉。”徐晓宇耸了耸肩,被老妈这愈发凌厉的口才,给干败了。
老妈挑了挑柳眉,咂巴了下嘴,说道:“这段日子,老吃牛肉羊肉,都有腻了,总感觉没有猪肉那个味儿……”
“行,我去买个几头猪崽回来养,养大了宰了我们自己吃。”徐晓宇说道,其实他老早就有考虑过养猪的,而且相较于牛肉羊来说,他亦更喜欢猪肉的味道。但是,养猪比养牛羊麻烦得太多了,牛羊往牧场里一放,漫山遍野的青草,都是它们的食物。
可猪食,得割回来,剁碎,再煮熟熬烂……过程琐碎,太麻烦了,所以徐晓宇便放弃了养猪的念想。但是,现在外婆和老妈都提出来,即便再麻烦,也也得养啊。
“那你快去捉几头回来呗……养猪的事情,以后就交给我了。”外婆笑呵呵地说道,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辛劳一辈子,习惯了每天都动动手脚,做些事情,不做的话,反而觉得不自在……而自打来到牧场后,她每天都会找些事情去做,谁劝都不听,大伙也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