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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洁走过去扶着他,说,“那姑娘哭得稀里哗啦的,你肯定说了些什么。”
“她是我前女友。”唐铮说。
“我知道,我还知道她叫付菲菲,是长垣公司老总的千金。”白洁说。
唐铮愣了一下,在餐桌前坐下,奇怪地问,“你怎么知道?”
白洁坐下,给他盛汤,说,“南港名媛圈里的人差不多都认识她吧。她可是很活跃的。以前陪朋友参加过一个酒会,见过她。不过她肯定不记得我。那个时候她可是全场的焦点,我啊,连陪衬都算不上。”
唐铮听出了一点酸溜溜的味道,笑了笑说,“你那么了解名媛圈,可见你也是圈子里的资深人士。”
“唐铮你别拐着弯骂我。”白洁把汤递给唐铮,说道,“既然话已经说开,我也不怕你知道。我跟你说过,我就想找个喜欢的有钱人嫁了。但我跟别人不一样,不是有钱就行。得是我爱的他也爱我的,起码得喜欢我,让我觉得可以和他一起过一辈子。否则再多的钱我也不嫁。我是喜欢付诸行动的人。我一个月工资,除了固定给家里的之外和日常开销,所有的钱都用在各种交际上面。不管你怎么看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也别说我现实,不现实的人还存在吗,恐怕不是饿死就是难过死。”
可能未经世事的人会对白洁的这番言论给予鄙视,会觉得白洁这个女人很丑陋。但是像唐铮这种在社会混了这么多年的人,并且还在社会高层工作了一年多的事情,又经历了付菲菲这个女人,他实在没有办法让自己去讨厌白洁。
她说得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