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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宛童观察着那个中年男人,他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上,发丝上的油光发亮,并不是摩丝打造的效果,九五年的时候,大家依靠摩丝给头发做固定造型,而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很久没有洗过了,现在是夏天,王宛童即使离他有好几步的距离,还是能闻到他头发的臭味。
再看他的穿着,他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白色短袖衬衣,和一条裤腿脱了线的旧西裤。可以看得出来,衣服本身的剪裁是非常合身的,只不过,这个人大抵是事业遭遇了困顿,生活也变得艰难起来。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走店里走出来,说:“常在,你家里的东西都当完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好货啊。”
被唤作常在的男人,他的怀中用报纸包着一个玩意儿,他打开了报纸,说:“彭老板,这个,我刚淘来的。”他神秘兮兮地说,“您先瞧一眼。”
肥头大耳的彭老板看向常在,他伸出手,说:“我不是不愿意帮你,只是现在能找到好东西的机会实在是太难了。”
彭老板拿过了常在手里的那个盘子,他左瞧瞧又看看,这个玩意儿……
☆、第102章:第二异能
第102章:第二异能
彭老板的杂货铺外面,摆着一个简易小桌子,那张小桌子上摆着一块皱巴巴的灰色的亚麻布,亚麻布上,放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王宛童瞧着这些玩意儿,说不上有多稀奇,不过,光是听常在和彭老板的对话,她差不多能够明白,这个杂货铺,并不是普通的杂货铺,这是寻常集市做古董交易的地方,这间铺子里,交易的不一定是真的古董,有可能是仿造的赝品。有人会来这里卖自己的古董,用来换钱,也有人会来这里买古董,如果买到了真的古董,那就叫捡漏,买到了假的,也只能自认倒霉。总之是买定离手,成交之后不再想干了。
至于鉴别古董的功力,全看个人的眼力了。
王宛童上辈子看过几本关于捡漏的小说,这种小说,她很喜欢看,但也觉得十分神奇,捡漏这种事情,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毕竟,捡漏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有时候玩的不好,就会倾家荡产。
王宛童伸出手,摸了抹布上摆放的一只包裹着泥土的瓷瓶,她的指尖刚刚触摸到这只瓷瓶,她便感受到一股暖流。
奇怪,瓷瓶难道不应该是冰凉的才对?
她立刻摸了另外一只小摆件,好像是一只蟾蜍,这只蟾蜍的头部,有些狰狞,它的眼珠子,是宝珠镶嵌的,其中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遗失了。
这只蟾蜍,没有一点温度,是冰凉的。
王宛童有些好奇,她又用手摸了摸刚才摸过的瓷瓶,她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了。”
既然有不同寻常的地方,对于重生的她来说,什么事情都不算是稀奇了。
这时候,彭胖子拿着放大镜仔细端详着常在送来的玩意儿,他看了足足好几分钟,说:“你这玩意儿做工精巧,我本以为是商周时期出土的,真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