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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就是联邦,它的流程没有丝毫的毛病!
随着进程的不断加深,威廉姆斯最终提出企业可以每个月从职工手中收取最高不超过百分三十五的当月应发薪资,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最高上限。
每年企业需要为职工账号内添加最低百分之二点五,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十的保险收益作为奖励。
以一名员工每年缴纳四百八十块钱的保险来计算,十年里他会缴纳四千八百块,企业愿意给百分之五的奖励,那么十年后他的保险账户就有了六千三百四十块。
这笔钱面额价值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二十年之后就是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块,是原始本金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三!
年限越长,账户里的钱越多!
只要缴纳的比例越多,将来得到的就更多!
这还只是按照目前联邦最低标准的百分之十缴纳的最终结果,如果按照百分之三十呢?
如果缴纳三十年呢?!
更重要的是职工缴纳的这部分钱,不会计入需要纳税的那部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一个月有四百块,他缴纳了四十块钱给企业职工保险,那么他只需要按照三百六十块钱的收入进行报税!
看上去好像让利不多,一反一正,也是不少钱。
当然企业也不是白给这些钱,他们支付“保险利率”给职工的同时,他们也有资格在国会委员会的监督下,使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账户里的钱。
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金融投资等……
如果员工们都按照一定比例缴纳这种企业保险,加上他们的社会保险,当他们退休时,可能大多数人都能拿到现在养老金一点五倍以上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