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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是个大问题了。”邬徳笑道,“督公前几天还在说以前开会的时候一群小资矫情,没把这事定下来,现在出空白了。”
“他那个24级的行政级别什么的?又在会上拿出来了?”
“对,不过现在这套体系争议很大,估计要给枪毙了重新制订。”
行政级别和待遇问题的确是目前继续解决的问题--随着他们的组织结构不断扩大,土著公职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军队里的土著军官也在增加。不解决待遇问题,也很难让人安心工作。
“比照工人的待遇标准不行吗?”
“当然,现在的方案就是比照工人等级标准的。”邬徳说,“但是这个比工人的等级标准难多了,技术水平是硬杠子。这个缺少评定标准。为了这事吵得一塌糊涂呢。”
除了评定标注之外,争论的中心点是,到底是待遇跟着职务走,还是级别归级别,职务归职务?在执委会的各级干部里,旗帜鲜明的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待遇跟着职务走,去职就无待遇;另一派则认为这样会造成许多因为各种因素不能晋升长期处于基层的公职人员失去上进心--如果有独立的行政级别的话,起码可以采用“低职、底衔、高行政级”的方式进行补偿。正如很多机关里有所谓副处级科员之类的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