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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财税情况比较复杂,这不仅是因为明朝的财税体系本身就很混乱,而元老院本身在广州和珠三角地区多年征收“合理负担”和“渔业税”,还在广州大量销售私盐
过去艾志新在临高就研究过大明的财税政策,不过琼州府实在太穷太落后了,当地衙门在税收上的具体实践少得可怜现在看着广州府的税务资料,不禁有些大开眼界的感觉
大明不太重视工商税,除了田赋和盐课之外,其他税收统称“杂色”而这杂色的征收,即混乱又复杂,虽然有明文的“部例”,到了各地却又是各行其是
这其中对地方来说最重要的税收是商税,其性质类似清代的“厘金”只不过商税是有定额的,每个州县都有具体的商税额度,有的高得出奇,有的低得可笑至于这个额度当初是以什么依据制定的,已经无人知晓了
官府派出胥吏在道路和渡口拦路收税,税率倒是很低,但是征收面极广,任何东西都可以课税,甚至一只鸡,一篮青菜也要交税实行的是重复征税原则也就是说一个农民带着蔬菜去市场贩卖的,路上要经过几个税卡就得缴几次税
派去税卡征税的胥吏和书办不但没有收入,还得完成额定的税金收入于是商税的税卡就成了一种变相的包税制度,税吏税丁贪腐和勒索商民也就是必然的事了结果就是民怨很大,征收的税金却微不足道,大量的税金层层中饱食,流入了私人的口袋(未完待续)小提示:电脑访问进qiuxiaoshuo.com 手机登陆wap.qiuxiaoshu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