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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一凡想见识见识这“得力爪牙”是何面目,凝神望去却见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充其量不过三十岁,长相普普通通,肤色黝黑。留着和尚一般的短发,脸上干干净净,一点胡须也没有。穿着一身灰布对襟棉布小褂,肘下等处还打着补丁――看上去很是穷酸,然而衣服干净整齐,浑身上下都透着干净利落劲,身上斜挎着一只本色的帆布挎包。
李孝朋开场说了几句,无非是场面上的客气话,又介绍了来人是“民委会临高县办事处民政科办事员。”
卓一凡不知道这头衔算是什么官职。不过想来是个书吏之类――心中暗暗鄙夷。
只见对方站到中央的桌子前,讲挎包取下放在桌上,抬眼横扫花厅,目光从容镇定,完全不似他所见过的大明胥吏那种要么唯唯诺诺,胁肩谄笑;要么故作阴沉,阴险狠毒的表情。
他心中暗暗赞叹:髡贼手中真有人才!
那“假髡”也不客套,三言两语就开始宣讲本地的政策法规。
卓一凡原想不过是来应个景罢了,现在却收敛起轻慢之心,仔细听了起来。
宣讲的内容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牵扯到日常生活的法律条文,诸如《卫生条例》、《市容条例》和《治安法》……这些都是日常会接触到的,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到,对于从大明过来,旧有生活习惯还没有来得及改变的人来说,要“犯法”那真是分分钟的事情――甚至可能一上街就犯法。
对于这些大户们来说,有得条例和他们干系不大,比如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之类,他们出入都有仆役携带痰盒,至于大小便也知道稍存体面,只要有厕所可用,绝不会当街方便。但是缙绅大户们习以为常的社会生活上的种种“特权”,在元老院治下都是绝对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