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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信也提出了一个提案,建议修订原《共同纲领》中“元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条款――这在《元老院纪律条例》中已经做了规定――姬信的提案更进一步,提议将此条款写入《共同纲领第一修正案》,将元老的法律特权改为“元老享有自动赦免权,毋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明确元老受到元老院颁布的各种法律的约束,任何违法行为均可被起诉、定罪和追究民事责任。
元老们对这一提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对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了修正之后通过了提案。
修正部分首先重申对元老的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权力均属于元老院;涉及元老的案件采取“一事一议”制度;任何个人或者部门不得擅专。案件调查审理执行阶段均不得有归化民参与。对外公布必须得到元老院批准等等保护性措施。
根据一部分元老的意见,对法务省的隶属做出了一定修改,修改之后,检查系统全部并入法务省,成立检察厅;取消仲裁庭,将最高法院及下属的法院系统直属于元老院。仲裁庭调查执行局与契卡合并,改称元老院审计与反贪污调查执行局,简称“契卡”,该局将负责审计、反腐和元老院纪律条例落实。直属于元老院。
修改内阁成员由国务卿提名的条款,改由元老院自由提名。
第二天的讨论主体是《元老婚姻和继承法》,这也是元老院中呼声相当高的一件事务了。d日之后已经是第五年了,虽说大部分元老还算年富力强,但是在这个医疗水平条件差得多的时空中,又有着战争、生产事故和政治谋杀的阴影,元老的可预见寿命大约不会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