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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言论认为,女仆作为元老最亲密的生活伴侣,应该享有某些法律上的特权。毕竟元老院的理念是‘元老更平等’。法学口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人人平等,元老更平等’,这才是我们的理念。”
“我不是在否定你们制定的法律,而是在提出一个现实问题。这个所谓的‘更平等’实际就是承认了人是不平等的。人如果是不平等的,那么他们的处罚也将有阶梯的。所谓元老犯罪可以得到豁免是明确写入共同纲领的。那么女仆作为元老身边最信任亲密的人,实际上是完全依附于元老的奴隶。他们的处罚难道不应该有阶梯么?引申开说,人人平等,但元老更平等这句话只限于一代元老还是之后的历代元老?”
马甲想,关键的地方在这儿呢。这些都是敏感问题。如果被她揪到小辫子的话,又可以炮制出一片绝妙的布满毒牙的妙文――说起来潘潘最近的中文写作水平堪称“暴涨”,马甲很怀疑有人在给她做枪手,或者说,有人在使用她的名义写文章。
最近此类文章很多,让马甲非常的担心。在他看来此类文章在刻意的渲染“你”和“我”,突出群体差异,有分裂群体的嫌疑。
“关于元老更平等这一原则是否要延续到下一代,这有待于元老院的决定……”
“您自己的看法呢?”
“我的看法是元老的特权从二代开始逐步的予以削减――至少要削减到不要成为明文规定的法律。毕竟在法律的框架内也有很多可以回旋的余地。至于你的前一个问题,我的看法是,给予她们某种特权是有危险性的。如果我们在杨继红案上给予某种优待,势必会在我们的新社会里形成一个‘包衣阶层’――包衣是什么你懂吗?”
“类似马木鲁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