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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特罗德纽斯向他述说自己的请求。原来他刚和郑芝龙达成了一个贸易协定,向郑氏集团采购大批的糖和丝绸,他的座船正是到厦门来装载这批货物的。
这批货物中的一部分已经装上了船,余下的还在厦门的荷兰人货栈里――侥幸没有被烧毁。现在特罗德纽斯请求明秋同意他继续装运并运走这批存放在货栈内的货物。他有货栈单可以证明这批货物已经付款交割。
明秋沉吟了片刻,这个问题太突然了,而且对他也有点棘手。他不是学法律出身,想不出类似的例子应该怎么处置?按照道理说,货物的所有权是荷兰人的,荷兰人有充分的证据,他要求运走似乎是合理的。但是这个问题有点敏感,而且他也不知道仲裁庭制定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自己擅自做主不大合适。
“现在我不能答应您什么。”明秋考虑片刻之后说道,“不过您既然能够提出证据,我可以命令部下暂时封存这批货物,暂时不做为战利品登记入账,您可以派人去临高的海事法院进行现相关的诉讼”
特罗德纽斯虽然表示失望,但是这个解决方案还有转圜的余地,当即表示接受。随后他又试探性的问起元老院下一步在漳州湾有何打算,是否有取代郑芝龙,垄断福建的对外贸易的企图――特别是,澳洲人有没有打算就此占据安平和厦门的打算。
明秋只得用“无可奉告”这个词汇来回绝,东拉西扯一番打发走特罗德纽斯之后,明秋心想:荷兰人果然是当时第一流的商人,难怪他们能区区小国,几百万的人口成为海上马车夫。
早晨的太阳照常升起,原本除了郑氏集团的营寨、码头之外只有些渔村的大金门岛上已经是一片喧嚣。这里是霸王行动物资中转站,从台湾转运来的物资在这里卸载穿转运,从厦门、安平各处搜刮到的战利品和俘虏则要集中集中到岛上登记造册,然后再启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