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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妇警觉地打量着他,用汉话道:“你们别想骗我。我都听说啦,今天城里闹刺客,正在关城门海捕,捕的是不是你们?”她汉话居然说得很流利,还带着些南方口音,“这么大的罪名,我要是做你们的同谋,除非不要命了!你们快走,我不声张便是……”
赵孟清却如同充耳不闻,眼圈慢慢红了,指着那手环,问:“这是什么?这是谁给你的?”没等那少妇回答,转头叫道:“蚊子!你来看!”
那少妇听到“蚊子”两个字,现出迷惑的表情。
而奉书也注意到了那手环。编织的样式她再熟悉不过。是求平安的,小时候,有一两年的时间,自己手腕上一直戴着这个。如今已经隔了近十年,骤然见到,恍若隔世。
而现在她知道,这手环是蒙古一个部族特有的迷信。而这个部族的人已经死的死,为奴的为奴。住在大都的蒙古贵族,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她顾不得别的,颤声道:“夫人,你这手环是哪里来的?我、我以前认识一个蒙古女孩子……她、她十一岁……不,现在应该有二十岁了,她很瘦,脚腕上有铁链磨出的伤。她小时候是驱口,可是后来……”
赵孟清接话,“这女孩子,夫人认识不认识?她那时候叫小耗子。现在不知道叫什么……”
那少妇怔怔看了他们好久,目光中时而是警惕,时而是不信,时而是温柔,时而是伤感。
良久,她才终于开口:“塔古娜。现在,我叫塔古娜。”
如果不是还记得自己此时正在敌人的重重包围中,奉书简直要尖叫起来,半是狂喜,半是难以置信。然后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面前的蒙古少妇,珠光宝气中掩映着的丰润面孔,和记忆中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全然判若两人。然而抛却华贵的衣饰,她眼睛里仍然带着桀骜不驯,那副神情越看越亲切熟悉。她早该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