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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睡半醒间,听到顾泽问:“你之前遇到过我吗?”
初初处于下一秒就能睡着的状态,脑子还有意识,但已经不能完整的思考,故而没过脑子地点了点头:“遇见过。”
“遇到过几次?”
“……三,三次。”
他的声音像是从极遥远的地方传来,有些不真切:“什么时候?”
初初的回答亦是断断续续:“一次……在高中的……图书馆,我见到你……还有一次,在孤儿院……门口……我带你进去……最后一次……”
她睡着了。
“初初?”
没有回应。
*
喜欢可能是很有道理的,也可能是毫无道理的。
前者比如小强倡导的爱情:喜欢一个人,最好先确定ta是安全的、可以喜欢的。相貌要端正,身材要适中,无不良嗜好,有一定教育基础,最好有房有车,房车都已经还清贷款,最好还能有个兄弟姐妹帮忙分担照顾老人的负担。
可能因为要求多,小强如同广大剩女,长时间维持着自己“单身狗”的身份,并且一直坚持要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才能够喜欢。
“这样的爱情才是成熟的、理性的。”他道。
但其实更多时候,喜欢一个人是后者的情况。
可能喜欢ta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不经意间的眼神,喜欢了之后即便发现ta一贫如洗、并不适合长久相处,但是仍旧会忍不住去喜欢。
直到有一天清晨起床,发现自己对ta的感情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消失殆尽。
“这样的爱情是短暂的、盲目的。”小强大人如是说。
并且他非常肯定:“你对顾泽就是后者。”
但初初知道,并不是。
如果第一次相遇后的好感是学生时代青涩短暂的迷恋,第二次相遇是大学时期颇为心动的喜欢,那么第三次相遇才是让她一直坚持到自己“死亡”时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