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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多想,宁烟打算先擦把脸,在叫光头干掉这个小白脸,就算这次不打死他,也得把他给废掉,混的废一个人,应该不是很大的事吧。出一千元都能够叫民工废掉别人一只手了,更别说这些以打架为生的混混了。
然而,当宁烟拿出纸巾擦试完脸上的液体后,一看,差点吓晕过去了,不是她晕血,而是,自己脸上出现了血,这代表什么?自己身上有血,只有两种结果,一是自己的血,二是别人的血,很明显,自己脸上的血绝对不是别人的!
“啊!我的脸,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光头,给我把他杀了!”宁烟死死拽着满是鲜血的纸巾歇斯底里的大声叫了起来。叫完后,一屁股的坐在了地上,这个时候她可顾不上自己的淑女形象了,当然,她一直都没什么淑女形象,除非在秦政的面前偶偶淑女一下。
光头男砸店砸的正欢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住手”的那一声冷喝,抬头看去,却发现楼梯上的人很是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不过自己见过那么多人,就算见过这小子也不足为奇。所以也就没有往心里去。
这时,他听见宁烟说要杀了他,这却让光头仔为难了,确实,他们混黑社会的谁没两条命案在手上,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人,他还是不敢。
砸店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出不了什么大事,而且自己还有秦家这颗大树罩着,更不可能会出什么事。退一步说,就算没有秦家明哲保身不罩着自己,最多也就赔店钱就好了,如果砸个店子就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的话,那在酒吧里面砸场子的人不是全死光了?
但是,当众杀人那就不同了,如果当众杀人被闹大了,就算是自己的主子秦家少爷也免不了牢狱之灾!而像自己这种黑社会人物,被抓了的话,估计就只有一个结果了——枪毙!